在华盛顿的Leahy,当中擤鼻涕是非法的。原因是这样做可能会让马受惊;
在华盛顿的Wilbur,骑着一匹太丑的马上街也是非法的,违者会受到300美金的罚款;
在佛蒙特州,如果你给你的马染色,那么你一定会被逮捕;
在纽约市,如果你当着一匹马的面撑开一把雨伞,那么你有可能因此被送到监狱去;
爱荷华州的Marshalltown,马吃消防栓是违法的;
在堪萨斯州,偷鸡贼白天作案是非法的;
马里兰州的Baltimore,带狮子去看电影是非法的;
北卡罗来纳州的Statesville,当街赛兔是非法的;
阿拉巴马州的Tuscumbia,同一个街区内最多只允许有8只兔子;
在犹他州、华盛顿州、特区以及科罗拉多州,坐在马背上钓鱼是非法的;在宾夕法尼亚州,牵着马去钓鱼本身就是违法的,无论是你否准备骑在它身上;
在西雅图,金鱼不允许乘坐公交车,除非它能在自己的鱼缸里保持静止不动;
俄克拉荷马州禁止把鱼灌醉;
在纽约,为了吓鱼而做出任何过于明显的肢体动作都是非法的。
这些看起来有些荒唐的法律的确是存在的,考虑到欧美法系的普通法特色,很可能是某个独特的案子在审理过程中留下了现在看起来有些莫名其妙但当时的确有一定道理的这些案例条文。
不知道随着中国的法制建设越来越完善,动物的社会地位越来越高,我们是否也会出现这样的法律规定呢?